关于规范对玻璃的最大允许面积,尤其是中空玻璃的最大允许面积一直存在争议。主要涉及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、《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》JG/T455和《中空玻璃》GB/T11944三个标准,现就此三标准的解读归纳如下:
一、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-2015中第7.1.1的规定。
解读:此标准的最大允许面积是从防人体冲击角度规定的设计要求。
二、《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》JG/T455-2014中第4.2.1规定。
解读:此标准是针对钢化玻璃自爆而考虑的设计要求。但此标准本身属于推荐性标准,并非强制性标准。
三、《中空玻璃》GB/T11944-2012中没提及玻璃最大允许面积(旧版本GBT11944-2002第4条有具体要求)。
解读:此标准是材料规范,所以未从设计角度规定最大允许面积。
综述: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-2015针对的是“防人体冲击”,若迎人面有栏杆等保护措施时可不用考虑。《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》JG/T455-2014属于推荐性标准,并非强制性标准,需提前与业主、监理沟通是否按此标准执行(为降低验收风险,建议执行。被动门窗多采用超白浮法玻璃,所以面积大于4㎡,只要强度和挠度满足,可全部采用10mm玻璃)。《中空玻璃》GB/T11944-2012为材料标准,且新的标准未规定玻璃最大允许面积,所以不作考虑。
个人愚见,还望指正!